化解历史遗留问题为群众办证典型案例㉖ | 涉企类:佛山市三水金意陶陶瓷有限公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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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部署,整治不动产“登记难”问题被纳入2025年具体实事之一。省自然资源厅发挥部门牵头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组织全省各地采取超常规措施深入推进整治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全省各地坚持“为人民而战”,强化责任担当,创新化解路径,全力推进整治工作,涌现出一批典型案例。即日起,省厅在厅微信公众号开设“化解历史遗留问题为群众办证”专栏,陆续发布各地典型案例,供各地学习借鉴。
为优化资产结构、推进统一规划开发,佛山市三水金意陶陶瓷有限公司计划对名下相邻的两宗土地进行合并登记。然而,在办理过程中,因其中地块上的建筑物及相邻的纯宗地已设立抵押登记,抵押权人考虑资金风险问题,不同意解除抵押待宗地合并后再办理抵押登记,导致宗地合并登记难。
面对这一棘手难题,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和三水分局迅速响应,三水分局组建专项攻坚小组。
首先,深入调研,精准把脉。攻坚小组首先对抵押登记的详细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包括抵押权人、债权金额、抵押期限、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的关键条款等。同时,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寻找可行的突破口。
其次,主动沟通、寻求共识。主动与抵押权人进行了多轮坦诚、深入的沟通。向抵押权人详细解释了土地合宗对于项目整体开发、提升土地价值、保障后续还款能力的重要性,强调“合宗是为了更好地盘活资产,最终保障债权的安全”。最后确定了抵押权人出具同意合宗的书面文件。
第三,上下联动,打通堵点。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和三水分局积极对接,针对具体情况、与抵押权人达成的初步共识以及拟采用的解决方案,明确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清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抵押财产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地方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探索在保障抵押权人权益的前提下办理合宗与抵押权变更登记的并行路径。
第四,创新思路,同步操作。在取得抵押权人出具同意合宗的书面文件后,创新工作流程,在不动产登记系统开创新流程,让企业在不用解押的情况下顺利办理房地+纯地的合并变更登记+抵押变更登记。
通过以上措施,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和三水分局顺利实现了抵押和合宗的同步办理,既完成了土地合并,又确保了抵押关系的连续性和有效性,形成了一个完美的制度闭环,合宗问题得到化解。
【供稿: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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